为更好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现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征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条件(见附件2)的各类机构可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向我单位提出承接申请,二、专业要求专业(工种)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目录(见附件3)要求设置,三、报送材料拟申请夏津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的单位,须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申报表(见附件4)报送至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夏津县崔公西街80号101),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承接机构条件.doc附件3:培训项目目录.xls附件4: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承接机构申报表.xls夏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