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3〕607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工信规范〔2023〕4号,为做好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满足《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二、工作要求(一)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培育平台于2023年9月4日开放,(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并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报送我厅,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二)各市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自评分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企业没有通过市级严格审核并公示的,联系人:莫壮严、韦道标联系方式:0771-8095259、8095070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3.申报流程图4.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4-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9月5日文件下载: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xlsx附件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目录清单.docx附件3:申报流程图.docx附件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附件:4-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