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一、材料要求:1、纸质材料:《示范企业申报表》(含附件)、《企业两化融合总结报告》,纸质版(盖章),1份,2、电子材料:《示范企业申报表》(含附件)、《企业两化融合总结报告》、《示范企业推荐表》,其中申报表和总结报告发送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推荐表发送可编辑版本,二、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三、联系方式:1.联系人:企服局叶光辉2.电话:678861353.邮箱:464799662@qq.com4.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室,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