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冀扶办联〔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了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现已发放完毕,现将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春季学期在脱贫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中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见附件)每人每学期补助资金1500元,总计291000元,监督单位:清河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电话:123170319-81823290319-8166127监督邮箱:qhxxczx@126.com监督地址:奥捷大厦1130清河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9月6日清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