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桂政工交〔2023〕12号)精神,分配方案如下:费改税补贴资金的补贴(348.65万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北海市区2022年1至3月为原六家出租车公司368台出租车,4月至12月为润捷出租车公司471台出租车,合浦县200台出租车,全市共1039台,按照实际经营车辆营运月数分配补贴,补贴标准: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的分配,对巡游出租汽车奖励资金补贴对象以补贴资金总数除以当年车辆数•营运时间(月数)的乘积数总和计算补贴标准(元/车•月),补贴标准(元/车•月)=下达奖励资金总数/z[车辆数×营运时间(月数)],全市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为348.65万元,全市(含合浦县)共1039台出租车,营运总月数为6665(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该公司为北海市“95128约车服务电话推广应用和运营维护补助”的实际运维和补贴对象,公示日期: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9-3210903北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6日附件:1、北海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者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费改税补贴资金)文件下载:北海市2022年度出租汽车经营者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费改税补贴资金).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