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培育工作,高质量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根据《关于简化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材料的通知》(粤技服〔2021〕15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技能人才评价考场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223号)、《广东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粤技服〔2023〕20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我省企业高质量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3〕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佛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请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属地人社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附件:佛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