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22〕99号)、《关于印发<香洲区加快发展直播电商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珠香府办〔2022〕9号),我局按照《2022年度香洲区直播电商人才和企业申报评审方案》,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了一批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楼宇)、优秀直播电商企业和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我局:0756-2686650,附件:1.香洲区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名单2.直播电商示范标杆认定名单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9月6日附件:1.附件1:香洲区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名单.xlsx2.附件2:直播电商示范标杆认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