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管理,我们拟定了《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联系人:胡培联系电话:022—83607702邮箱:hupei@tj.gov.cn附件:《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6日附件: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为贯彻落实好当前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管理,根据国有产权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及监管实际,现就有关落实要求强调如下:一、产权管理是国资监管的基础管理工作,二、监管企业要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作为执行产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完成后,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流转中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质量,十、各监管企业要加强资产交易管理,确需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及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的,十三、监管企业发生产权交易流转行为后,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严格审核,通过“智慧国资”产权管理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填报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流转、境外产权管理等各类产权管理业务信息,健全本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工作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