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蒲江县第五届“最美护河人”“最美河湖摄影作品”评选结果的公示根据蒲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五届“最美护河人”“最美河湖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蒲河办〔2023〕6号),在镇(街)河长办和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初评、评选委员会评选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公示时间:9月5日-9月11日受理部门:蒲江县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人:刘虹邑联系电话:88522516电子邮箱:953521202@qq.com通信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了翁路1号附件:蒲江县第五届“最美护河人”“最美河湖摄影作品”名单蒲江县河长制办公室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