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自愿申请、不收费用和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为质量管理、质量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常企业或在常其他组织均可申报,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1.不符合国家产业、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的,四、申报材料单位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报表,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主要产品近3年衡阳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五、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一)申报,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常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常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获奖单位,2.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3.市长质量奖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及相关资料可直接到评审办领取(地址: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213号,附件:第二届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关于开展第二届常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1)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9日附件下载: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