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信局”)接到企业反映,有第三方机构称可为企业代理丰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丰九条”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申报,在此郑重声明:一、区科信局未授权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丰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请各企业自行组织申报材料,区科信局不对第三方代办机构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二、各企业申请丰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均须按照征集通知要求,签署《丰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各单位申报材料后,经审核,达到丰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征集通知中申报条件的,均可获得政策资金支持,四、如企业在申报丰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过程中,发现有第三方机构称可代办申报,并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支持效率的情况,请积极向区科信局反映,感谢您对区科信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