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同)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评审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二、申报条件根据《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7号)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三、申报评审方式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1.在学历资历审查栏提交学历证明材料(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3.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栏上传职务聘任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5.在相关证明材料栏上传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6.在相关证明材料栏上传公示上传单位出具的公示原件、公示结果,9.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审查栏或其他业绩栏上传符合业绩条件证明材料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有关佐证材料等,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材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