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夯实消费新场景,优化消费供给,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人民路597号海关大楼316室(邮编:323000),来信请注明“《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3796421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联系人:吴文婕,联系电话:2168198,附件: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丽水市商务局2023年9月5日附件:丽水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