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23]31号)文件要求,我局本着开门培育主体、合理分布的遴选思路,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联合开展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且符合条件的将乐县和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2家服务组织,确定为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我局本着开门培育主体、合理分布的遴选思路,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联合开展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且符合条件的将乐县和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2家服务组织,确定为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