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于2022年8月开始启动全市新增总量项目的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核定对象完成具备核定条件的320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工作,其中重点企业33家,非重点企业287家,二、核定因子挥发性有机物(VOCs),三、核定结果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结果为1352.29t/a,主要涉及的行业中核定总量排名靠前的为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存在闲置排污权的企业29家,经核定闲置排污权为191.47t/a,从企业类型来看,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核定量为994.29t/a,占比73.53%,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和汽车制造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核定量分别为575.40t/a和346.39t/a,分别占比42.55%和25.62%,经核定存在闲置排污权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石首市、经开区分别有4家和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