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卫中医〔2023〕6号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第二轮临床中医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中医医学学科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与申报数量(一)临床中医高峰学科:委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可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的学科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临床中医高峰学科1.已被列入市级及以上学科建设项目,学科梯队成员曾入选市卫健委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不少于2人,7.上一轮建设成效较好的临床中医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可优先申报,(二)临床中医高原学科1.已被列入市级及以上学科建设项目或区级学科(群)建设项目验收优秀,学科梯队成员曾入选市卫健委级及以上的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曾立项市卫健委及以上科研项目,6.上一轮建设成效较好的临床中医高原、特色学科可优先申报,(三)临床中医特色学科1.已被列入区级及以上学科建设项目,并在主攻方向上具有区内领先的诊治技术,曾入选区卫健委领先(军)人才及以上人才项目,临床中医高峰学科每项中央财政资助总额拟不超过500万元,附件:1.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2.申报汇总表3.项目建设目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8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3年8月31日印发相关附件:浦卫中医【2023】6号附件1.doc浦卫中医【2023】6号附件2.xls浦卫中医【2023】6号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