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青田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田县财政局2023年8月2日附件青田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工作,监督项目实施,二、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三、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一)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由县建设局根据下达的补助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等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二)财政局应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建设局,建设局按照规定程序拨付给建设单位,(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财政财务有关管理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四、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一)建设、财政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二)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三)项目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需按原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四)建设部门应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管理,(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五、附则(一)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