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二、支持限上商贸、规上服务业主体做大做强经营贡献奖励(一)支持批发企业贡献奖励2.纳入浔阳区国家一套表统计(以下简称“入统”)奖励,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升规入统产生有效数据当月奖励3万元,在库稳定运营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奖励1万元,(二)支持零售企业贡献奖励4.纳入浔阳区国家一套表统计(以下简称“入统”)奖励,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升规入统产生有效数据当月奖励3万元,在库稳定运营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奖励1万元,(三)支持住宿业、餐饮企业经营贡献奖励7.纳入浔阳区国家一套表统计(以下简称“入统”)奖励,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升规入统产生有效数据当月奖励3万元,在库稳定运营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各街道办)(四)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励9.纳入浔阳区国家一套表统计(以下简称“入统”)奖励,对在浔阳区当年新增入统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升规入统产生有效数据当月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