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3、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材料: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3、劳动合同复印件,4、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申报地址: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716—473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