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鼓励福鼎市域内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绿色生产的若干措施为鼓励福鼎市域内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充分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从事废旧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利用废钢铁的钢铁生产加工、机械铸锻造企业和利用废有色金属的铝合金生产加工企业),鼓励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大循环经济回收利用力度,按不超过其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年度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1)利用废钢铁的钢铁生产加工企业:①对年度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为6亿元(含)以下的,(2)利用废钢铁的机械铸锻造企业和利用废有色金属的铝合金生产加工企业:①对年度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为2亿元(含)以下的,2.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利用再生资源按规定享受的奖补资金,5.对年度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为6亿元(含)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市本级财政各类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其采购的上中游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企业以及为回收企业供货的上游个体工商户总的地方经济贡献(不含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85%给予奖补,对年度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达到6亿元以上的钢铁生产企业,市本级财政各类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其采购的上中游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企业以及为回收企业供货的上游个体工商户总的地方经济贡献(不含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90%给予奖补,对年度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为2亿元(含)以下的机械铸锻造和铝合金生产加工企业,市本级财政各类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其采购的上中游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企业以及为回收企业供货的上游个体工商户总的地方经济贡献(不含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80%给予奖补,对年度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机械铸锻造和铝合金生产加工企业,市本级财政各类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其采购的上中游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企业以及为回收企业供货的上游个体工商户总的地方经济贡献(不含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85%给予奖补,年终累计实际采购不含税金额达到6亿元以上的钢铁生产加工企业或2亿元以上的机械铸锻造和铝合金生产加工企业奖励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