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舟普科〔2023〕4号)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2022年度普陀区创新券集中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申请对象2022年度委托载体开展相关服务并已经成功使用创新券的各类区级企业,二、兑现需提交纸质资料1.《舟山市普陀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份,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3.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服务协议)复印件一份,4.检测报告或技术服务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5.企业自付资金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一份,6.企业自付资金银行凭证复印件一份,三、受理日期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区经信局(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705),电话:1*******2附件: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表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1日附件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企业盖章)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载体名称(载体盖章)载体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承诺本单位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申请兑现创新券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企业盖章):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元)企业自付资金额(元)创新券抵用金额(元)合计注:1.请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报告或成果证明、发票、银行凭证等证明材料,2.如企业兑现,请在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填写企业账户信息,若是载体兑现,请在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填写载体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