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2022年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逆周期调控等6个省级财政专项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37号)精神,对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性资金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2%,单个规模猪场享受的省级财政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其2022年上半年亏损总额,对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经主体申报、我局核对相关材料,并由徐州迪联会计师事务所和安徽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对睢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徐州昌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公示期限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6-80378033,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十四楼畜牧科,附件:2022年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4日2022年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拟补贴金额(万元)备注1徐州昌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32.472睢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9.34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