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0号)有关规定,广东汕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提出了汕头市市级静态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经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初审,并经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审核,拟同意广东汕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汕头市市级静态储备粮代储资格,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9月1日起—9月7日止),凡对该企业代储资格有异议的,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反映,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电话:8898876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