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营商合作局、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现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4.申报的工厂应满足《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附件1),车间应满足《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附件2),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区企业申报,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受理申报材料,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对于拟认定为北京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名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向社会公示,三、工作要求推荐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2: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4)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8612219529、18514282337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2层222室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日附件1: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附件2: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附件3:2023年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4:2023年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