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财社保【2020】47号)文件规定,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在7-12个月期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超过该期限的,不再受理补贴申请,经创业者自主申报,我局审核通过1人,共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晁雪礼泉雪雪商贸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29-35619269公示期限: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共7天,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