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市委“1+233”工作体系要求,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依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的通知》(烟政办发〔2022〕6号)、市财政局《烟台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我市2023年用于发展农业产业新增贷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按政策要求进行贴息,现将《2023年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新增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30日烟农(2023)177号2023年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新增贷款贴息实施方案.pdf烟农(2023)177号2023年烟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新增贷款贴息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