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对于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预算总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做好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工作,要求采购单位依时依规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650.45万元,降低供应商资金成本,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降低供应商时间成本,对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政府采购合同款项支付时间由原先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提升中小企业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