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20〕6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补贴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宁财社〔2021〕370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陈军等享受2023年2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期7天(9月1日-9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人社部门联系,联系地址:雨花东路1号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市场219室,联系电话:52888409,附件:拟核批享受《2023年2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xls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9月1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根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20〕6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补贴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宁财社〔2021〕370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陈军等享受2023年2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期7天(9月1日-9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人社部门联系,联系地址:雨花东路1号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市场219室,联系电话:52888409,附件:拟核批享受《2023年2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xls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