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启动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提交,应在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盖章后提交至推荐单位,企业及县(市)属科研院校等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根据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或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将作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项目任务书签订,各申报单位需填写《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承诺书》(附件4)作为附件提交,2.项目负责人不是申报单位全职人员的,3.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州级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州级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不得申报本次州级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五、其他事项(一)本次申报的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附件:1.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气象专项项目申报指南3.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请书(模板)4.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承诺书(模板)5.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简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V2Z4eWtIUW53U3VD附件1: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2023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气象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3: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附件4: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承诺书(模板).doc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31日(联系人及电话:苏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