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二、奖项设置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三、组织机构省厅成立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局、人事教育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主要领导为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其它单位和个人自荐,推荐单位应向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荐函(附件1),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三)申报时间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推荐材料,做好相关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有利于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工作,(二)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特别要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附件: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docx2.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docx3.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docx4.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docx5.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docx6.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x7.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docx联系人:江西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欧阳文文电话(传真):0791-86253922邮箱:jxmztcsc@163.com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266号江西省民政厅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