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通知区内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127号下称《通知》)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份统一装订)和企业信用报告(该信用报告为“信用惠州”一式一份,与申报材料中所需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不同,不必装订)报送区工贸局贸易促进科,报送材料时需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2022年3月23日(联系人:叶陈狄,向长鑫联系电话:5562209邮箱:gmjmck@dayawan.gov.cn)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127号.docx2.附件附表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