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物经济领域“独角兽”企业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我委起草的《黑龙江省生物经济领域“独角兽”企业认定及奖励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联系人:毕心怡联系电话:0451-82614462电子邮箱:gjsc2021@163.com黑龙江省生物经济领域“独角兽”企业认定及奖励办法为推动《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黑政发〔2022〕10号)实施,落实好对生物经济领域“独角兽”企业的支持政策,一、支持对象本办法所支持的独角兽企业是指,三、申报材料(一)黑龙江省独角兽企业认定申请报告(含第三方出具的估值报告、未上市相关证明),省发展改革委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独角兽企业认定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拟支持的资金意见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五、奖励政策对认定的黑龙江省生物经济领域“独角兽”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单位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省级发改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发改部门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财会监督,市县发改部门负责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二)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