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嘉委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经审议,形成2021年度嘉兴市标准制定拟奖补名单、金额(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通知下发之日起5天(2022年3月23日—3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反馈意见,联系人:财务审计处吴宇涛联系电话:82088901,邮箱:872657554@qq.com,附件:2021年度嘉兴市标准制定拟奖补名单、金额.docx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