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劳务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牧[2014]9号)以及中央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行政村数、辖区畜牧业产值以及村防疫员工作实绩分配资金,现将我市2021年秋冬季重大动物免疫注射劳务费补助资金额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在公示截止日期前(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不受理其他方式和匿名意见,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新沂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3日附件下载:1.2021年秋冬季重大动物免疫注射劳务费补助资金汇总明细公示.xls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