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存档人员: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2号)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称认定(一)服务对象档案在西安航天基地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托管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国外学历(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从事专业对口(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职称考试的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5.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6.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认定,单位考核合格后,单位考核合格后,3.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单位考核合格后,3.单位工作考核鉴定一份,并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具体内容)、工作表现、是否称职、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格),电子文件命名格式:初级认定/中级认定+姓名&身份证号码,9.《航天基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份(460539932@qq.com),2、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寰宇大厦B座706室3、联系电话:029-81576195二、职称评审初级评审中级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址(一)材料报送时间:人事档案在航天基地科创人才中心托管的申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