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温岭市科技新政三十条》(温市委办〔2020〕14号)、《温岭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市委办〔2021〕11号)和《温岭市坚持创新制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2022〕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第一批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由我市科技支行发放的担保公司、信保基金、保险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贷款及信用贷款,且还款时间在2023年5月31日(含)前的台州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二、申报材料(一)《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二)银行借款借据、借款合同、最高保证合同(信保基金最高额担保函)、贷款交易明细,(三)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另需提供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三、上报要求(一)相关上报材料纸质一份(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印章)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二)请同时在“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填报《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注册登录—项目申报—我要申报—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填报申请),(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补助资格,联系人:李玉霞王一鸣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1438室电话:0576-86128060附件:《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温岭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贷款企业情况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贷款情况贷款科技支行名称笔数贷款金额(元)担保方式贷款年利率发放日期还款日期使用天数实际付息额(元)第一笔第二笔实际付息总额(元)企业申请贴息补助金额(元)企业承诺本公司承诺:我公司所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合法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