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基层党建、做优生态环境、做细群众工作、做好人才支撑、做实保障措施五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一四五”工作法,我市在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样板墟等建设项目时,将国家级、省级项目与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多维融合、集中实施、统筹推进,三是重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建设,提升乡村建设风貌,二是聚焦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提升乡村风貌,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我市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投身到乡村振兴行动上来,为做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工作,我市出台了《茂名市乡村人才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镇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乡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乡村振兴“智库”建设等五大方面发力,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出台了《打造高水平乡村振兴“茂名样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茂名市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茂名市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实施方案》等政策方案,保障乡村振兴建设需要,引导镇企、村企结对联合建设乡村振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