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出5个方面共32条政策措施,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浙江民营经济新飞跃,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即浙江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针对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浙江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政府采购倾斜等措施,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浙江提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行“非禁即入”等措施,特别是在招投标领域推出“七个不准”,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针对当前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面临制约因素等问题,民营企业反映的政商关系“清而不亲”等问题,动态优化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