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精准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的通知》(景企服〔2023〕1号)文件,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对获评“无废工厂”的,奖励5万元,现将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9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钟建玲,联系电话:0578-508979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附件:2023年“无废工厂”奖励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