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石人社字〔2021〕38号)文件要求,社区(乡镇)社会保险事务所和区人社局分别对8月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现对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1日),监督电话:0311-880300600311-88030072,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关于2023年8月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