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4年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持项目的通知》(晋商电函〔2023〕406号)印发后,收到部分单位咨询第五条“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的奖励条件,一、综合性电子商务产业园需满足的条件(一)符合本地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拥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并已投入运营1年以上,(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具备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且入驻企业中正常经营的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占比70%以上,且基地整体企业入驻率不低于80%,二、直播电商基地需满足的条件(一)符合本地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拥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并已投入运营1年以上,(二)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园区具备电子商务直播产业发展所需的配套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办公环境,申报“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项目的单位除提供《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4年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持项目的通知》(晋商电函〔2023〕406号)要求的申报材料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