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的文件精神,对上述文件上列明的,经过项目申报通过审核的企业拨付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315900元,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该金额项目类别为进口贴息,其中绍兴上虞大金湖精密机床有限公司207000元,人民币贰拾万零柒仟元整,浙江晶鸿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8900元,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玖佰元整,现对上述项目兑现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2125484,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3年8月28日起至8月30日),附件: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明细表.docx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