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管理办法》(龙科综〔2018〕64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税务部门转请鉴定的175个申请享受加计扣除的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结果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longyan.gov.cn/)予以公示,项目企业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结束前提供补充材料,并将补充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申请材料,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