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3〕3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图片]一、申报范围1.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是指上一年度平均月活用户数量不低于1亿,且通过多元化的网络服务连接消费者和生活服务行业,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2.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是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所,满足消费者数字化体验及服务需求的消费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消费体验商圈、信息消费体验街区和信息消费体验店等,二、报送要求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物联网产业发展处(市民中心5号楼338室),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同步发至邮箱(wxwlwcyfzc@163.com),请各申报主体同步在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市工信局联系人:胡宁艳,联系电话:81890654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3)322号)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5.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汇总表(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