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海洋与渔业站、财政所、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及相关渔业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5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秀屿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海渔〔2023〕40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二类基地)1个,遴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培育渔业科技示范主体1个,经单位申请申报、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决定莆田市海发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为2023年秀屿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验收通过后补助7万元),黄春辉为示范主体(验收通过后补助0.1万元),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鲍协会为社会化服务组织(验收通过后补助3万元),请有关单位尽快组织实施,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