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乳山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乳政办发〔2023〕12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乳山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乳政字〔2022〕48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乳工信发〔2023〕6号)规定,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2年度全市符合“亩产效益”评价范围的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名单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名单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8日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名单附件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