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我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16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栏舍改造、粪污处理、动物防疫和生猪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建设等方面,所有获得项目支持的养殖场(户)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报送项目规划设计和资金使用方案,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联合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拟定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安排计划,成立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石门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建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分配办法、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监督,并配合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通过合理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石门县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项目资金名称金额(万元)备注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奖补166生猪养殖栏舍新建、改扩建奖补80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补助90生猪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建设补助50生猪良种引进补贴20生猪疫病防控资金110合计516石门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8月23日附件1:石门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件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