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136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信部发布了409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其中203项需求大企业同意公开,179项需求大企业不同意公开),根据陕西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220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一)针对同意公开的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纸质版,(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2),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定向“揭榜”(179项大企业不同意公开需求,组织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3、附件4),提供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纸质版,二、材料报送(一)请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参与“揭榜”的中小企业,将申请纸质材料按照《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二)请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揭榜”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三)请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将汇总表、企业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