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延安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运行,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收益、退出资金,第二章管理架构和职责第七条产业发展基金实行三级管理架构: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产业发展基金进行全面领导,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基金日常工作,为提高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第八条管委会是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二)审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二)审核产业发展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定期向管委会报告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运行情况,主要职责:(一)拟订产业发展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三)负责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管理、退出与清算等,(四)配合管委会办公室做好子基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明确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投资方式、决策机制、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和考核评价等内容,第四章基金的投资第二十条产业发展基金一般投资程序为:项目征集、申报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签署、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第六章基金的终止和退出第三十二条母、子基金应在章程中明确约定退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