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需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评价并完善,我局组织技术单位对我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补充说明,编制《<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电子邮箱:18927002559@163.com联系电话:0762-3880331附件:1.《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wps2.编制说明.docx3.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pdf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25日。